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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亭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书     记: 薄泉水 
副  书  记: 韩志强  贾春民 
常务委员会委员: 薄泉水  韩志强  贾春民  严新辉  李文侠  贾英伟  阚海晨 

乐亭县监察委员会

主 任: 薄泉水 
副主任: 韩志强  贾春民 
委 员: 白秀华  贾英伟  田梦菊  阚海晨 

乐亭县通报一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乐亭县古河乡西阁楼坨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英江在危房改造工作中违反民主议事规则问题。2011年和2013年,时任乐亭县古河乡西阁楼坨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英江先后在办理村民危房改造事项过程中,未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未经过村“两委”班子商议,违反民主议事规则。刘英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5月,刘英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乐亭县毛庄镇王戈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进轩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乐亭县纪委监委对毛庄镇王戈庄村党支部委员王进轩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王进轩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未召开村“两委”班子会、村民代表会,个人定价将村土地对外承包、代表村委会签订补偿协议书,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给村集体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村集体资金、收受好处费,滥用职权给施工方提供虚假证明,造成不良影响。王进轩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乐亭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进轩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十三届乐亭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完成反馈

根据县委部署,十三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以及省市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要求,授权成立5个巡察组,综合运用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的方式,对8家县直单位党组织和5个乡镇所辖的168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随着本轮巡察反馈工作的完成,十三届县委实现对全县80个县直、乡镇(街道)党组织以及488个村(社区)党组织巡察监督全覆盖。7月28日至8月5日,县委5个巡察组分别向县直单位和乡镇党组织进行了现场反馈。会议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县委书记李轶在听取十三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县领导王波、赵冬梅、王学兵、张艳、王剑秋分别出席分管单位的巡察反馈会议并讲话。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出席有关单位反馈会议,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县委巡察组组长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本轮巡察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治监督,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科学制定巡察方案,精准把握巡察重点,常规巡察紧扣“三个聚焦”,细化县直单位、村级党组织监督重点清单,借力清单助推巡察监督更精细;同时,为助力我县“乡村振兴高质量建设年”行动,选取61个村开展“乡村振兴”专项巡察,发现和推动解决美丽乡村建设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实现“五美”目标,打造美丽乡村建设乐亭样板。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书记专题会议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就做好反馈和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反馈会上,县委各巡察组指出,被巡察县直单位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能责任、服务全县重点工作等方面积极作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明显加强,政治生态持续好转,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被巡察村级党组织在镇乡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突出党建引领,致力于精准扶贫、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有力推进村级工作落实,整体呈现出积极向上的发展态势。各巡察组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8家县直单位党组织存在的问题是:有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透,学用结合不够紧密,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不高;有的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动作缓慢、成效性不明显,职责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形式主义仍然存在,工作缺少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工作作风不够严实;有的党建工作存在欠缺,“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不完善,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不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组织不严谨,党费收缴不规范;有的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对党风廉政教育重视不够。107个村级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的“五清三建一改”落实不到位,村庄清洁行动效果不明显,落实河长制不到位;有的“三资”管理不到位,村集体资产处置不当,财务账目管理不规范;有的解决民生领域和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存在短板,如自来水水质差、道路坑洼不平、缺少农田管网设施、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等问题;有的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发挥政治功能有欠缺,个别村干部参与村“两委”事务的积极性不高,部分村干部值班制度落实不严格;有的基层组织生活开展情况不规范,部分村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部分党员不参加组织生活,党费收缴不规范。61个村级党组织“乡村振兴”专项巡察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的村庄环境整治在抓深抓细有欠缺,部分村存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乱扔乱倒问题,未实现“日产日清、全天保洁”;有的村内建筑风貌整治不到位,房屋破旧,侵街占道,未设置标准化的村庄标识、街路牌等;有的农业用水、生活用水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个别村给排水管网设施老化,部分村电力、通讯、广播等网络线路年久老化,维修不及时,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有的村部分文体设施老旧破损,修缮不及时,卫生室建设标准化程度不高,个别村没有专门医护人员,村医在村卫生室坐诊时间不固定。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农村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反馈会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政治上对标县委要求,在整改过程中敢于动真碰硬见真章,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认真贯彻书记专题会议要求,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科学从严落实整改任务,注重分类施策,实施台账管理,下大力气推动问题解决;要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借助巡察整改契机,切实补齐短板弱项,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要做好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参加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整改方案、措施、清单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巡察整改质量。被巡察县直单位党组织以及镇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分别表示,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切中要害、客观公正,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性、操作性强,强调诚恳接受反馈问题,深刻剖析产生原因,科学制定整改措施,狠抓整改任务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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